在足球比赛中,任意球是在发生犯规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以下是判罚任意球的一些情况:
直接任意球:
当一方队员故意犯规或违反规则时,如踢或意图踢对方球员、绊倒对方球员、跳向对方球员、冲撞对方球员、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推对方球员、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触及对方队员、拉扯对方队员、向对方队员吐唾沫或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裁判会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裁判会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守门员持球超过规定时间、守门员手接己方队员脚踢回传球、发球后未触其他队员再次用手触及、手接故意回传球、手接己方界外球、普通队员的危险动作、阻挡队员阻挡守门员发球和越位,以及其他未提到的犯规。
点球:
当本方球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犯规,如违反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裁判会判罚点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判罚前场任意球后,使用泡沫喷剂划定球的摆放位置,以及人墙的站位,发任意球时需要用手触球,然后在裁判哨响后踢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而间接任意球如果踢出后并未让其他球员触球而入网,则不算作入球。
以上信息基于足球比赛的通用规则,规则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国际足联的规定有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