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遗失后的补办步骤如下:
确认档案丢失情况
确定档案丢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以便准备相应的补办材料。
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前往工作单位或街道办申请开具档案遗失证明,并加盖公章,这是补办流程的起点。
提交补办申请
回到毕业学校,填写档案补办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并签字。
补办缺失材料
根据档案内容,补办遗失的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明》、《学籍卡》等,均需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确认。
学校审核与装档
补办完材料后,提交给原所在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负责装档、密封,并加盖学院公章。
转递至接收单位
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补办好的档案转递至你的档案接收单位。
补办工作档案
如果你已经参加工作,还需补办工作档案,包括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离职证明等材料。
存档
将补办好的档案存放在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或单位,如人才市场或人事局。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需加盖印章,确保真实性。
提前准备遗失证明和补办申请证明书。
补办好的档案必须存放在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或单位,避免变成“死档”。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档案的补办过程。建议尽快联系毕业院校或档案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办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