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的计算方法取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具体公式如下: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工资计算
计税工资= 应发工资 - 公积金 - 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 - 失业险 - 生育险 + 通讯费(如果应发工资不包含通讯费)。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计算
计税工资= 累计收入总额 - 个税扣除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 - 三险一金(社会保险) - 个税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详细说明:
企业所得税
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扣除项目包括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通讯费(如果应发工资中不包含通讯费)。
个人所得税
计税工资是指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额,扣除项目包括三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个税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月工资为29000元,其每月缴纳的五险一金为3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29000元 - 3000元(五险一金) - 5000元(起征点) - 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9000元。
应纳税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9000元属于第2级,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19000元 × 10% - 2520元 = 1480元。
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 29000元 - 3000元(五险一金) - 1480元(个人所得税)= 24520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