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的身份界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条件:
时间界定
当年应届毕业生:指在学习期满,学分合格,当年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对于研究生而言,只要是在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均属于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一般为两年,部分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这类毕业生在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通常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因此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就业状态界定
未就业:在择业期内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毕业生,通常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已就业但特定情况下仍视为应届:即使签订了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要尚未正式报到上班、未缴纳社保,且符合择业期内的其他条件,有些情况下仍可能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其他相关界定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的具体时长: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但有些地方可能延长至3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
综上所述,应届生身份的界定主要依据毕业时间、就业状态以及是否满足特定条件(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在报考公务员、企业招聘等场景中,应届毕业生身份通常享有一定的优势,如优先录取、特定职位报考资格等。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充分利用应届生身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