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主要计入 职工薪酬科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本身;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在会计科目设置上,职工福利费可以根据费用所属部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中。例如,企业为管理部门职工支付的福利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为销售部门职工支付的福利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福利费”。
此外,对于员工聚餐费用等特定支出,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目的,选择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主要计入职工薪酬科目,并根据具体费用性质和部门归属,可能进一步细分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不再单独提取,而是直接计入相关费用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