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领取失业保险金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自愿中断就业:失业不是出于本人意愿,例如单位单方解除、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等情况。
3. 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 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应有求职的意愿,愿意接受职业培训或职业介绍。
满足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携带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取期限通常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能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