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增加费的计算通常基于建筑物的高度,并考虑了人工降效、机械降效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计算规则:
计算范围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通常适用于建筑物高度超过一定标准的部分,如檐高超过20米的情况。
对于单独的装饰工程,超高部分的费用计算也是基于超过20米的部分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计算方法
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时,以超过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建筑物层高超过3.6米时,每增加1米(不足0.1米按0.1米计算)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安装高度超过6米但在20米以内,按照超过部分人工费的30%计取;超过20米以上,应按定额“册说明”计取,以超过部分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计取。
超高施工增加费还包括人工降效、机械降效和超高施工加压水泵台班及其他费用。
具体应用
对于不同的建筑物,如有多个不同檐口高度,需要分别按不同高度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在安装工程中,超高增加费仅计算安装高度超过定额高度的工程量。
注意事项
超高增加费计算时,不包括垂直运输、各项脚手架、各类构件制作和水平运输项目。
对于操作物高度的定义,有楼层的情况下以楼地面至定装物的距离计算,无楼层的情况下以操作地点至操作物的距离计算。
这些规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照当地的具体定额和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