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职公司没有开具离职证明,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内部协商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内部协商,明确表达已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离职手续,并强调离职证明对于后续求职和社保转移的重要性。
提出合理的协商方案,例如约定具体时间开具离职证明或邮寄离职证明,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公司仍拒绝配合,记录协商过程,为后续申诉提供证据支持。
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
如果内部协商和调解均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督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详细陈述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的事实,并要求其介入处理,协助获取合法的离职证明。
劳动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诉后,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公司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积极协调双方关系,协助劳动者尽快获得合法的离职证明。
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准备证据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可以包括与新公司的录用通知书、薪资待遇证明、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未能入职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途径
如果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并造成损失,劳动者不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你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再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确保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