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的计算方法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月,即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个税起征点 - 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应用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算税额。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如果某人的月收入为6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余4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6500元 - 5000元 - 五险一金 - 其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元 - 五险一金 - 其他扣除
假设五险一金和其他扣除合计为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500元属于第1级,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则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 = 500元 × 3% - 0元 = 15元
因此,该人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5元,实发工资为6500元 - 15元 = 6485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为示例,实际情况中五险一金和其他扣除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