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有一些物品如液体、管制刀具、电池等被禁止携带或需要特别注意。以下是一些详细规定:
液体类物品
随身携带的液体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液态食用品如水和牛奶等饮料不能携带上飞机,因为高空中气压降低会导致水沸腾并产生大量气体,可能引发危险。
自热功能食品
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既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管制刀具及其他利器或钝器
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以及其他利器或钝器,如菜刀、大剪刀等。这些物品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电池及含电池的物品
带有电池的笔记本、手表、照相机、手机等可以随身携带,但电池需取出单独托运,且电池容量不得超过100Wh-160Wh。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批准,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
枪支、警械、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品、剧毒物品、氧化剂、腐蚀品、放射性物质、易传染病毒的物品及强磁性物品严禁携带。
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
其他限制携带的物品
超出随身携带规定尺寸的行李箱不能携带上飞机,但可以托运。
水果蔬菜、海鲜等易腐烂或带有特殊气味的物品禁止携带和托运。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个人行李,确保所有物品符合航空公司和安全规定,避免在安检时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