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票通常指的是用于业务招待活动的费用票据,这些票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 电子或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 定额发票
3. 通用机打发票
4. 财务收据
5. 餐饮业发票
6. 住宿费发票
7. 打车票
8. 礼品发票
9. 食品费发票
这些票据需要是正规的,由税务局统一印制并加盖经营单位公章,才能作为报销凭证。此外,非盈利性机构和行政单位的收据,如医院或工商局的收费收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报销。
请注意,业务招待费相关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用于进项税抵扣的,并且业务招待费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