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 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它是一种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组织,主要由政府或企业设立,负责特定区域或项目的行政管理工作。具体来说,管委会可以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投资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其工作人员编制可以是公务员、事业编制或国企编制。此外,管委会还可以是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或者企业性质的单位。
管委会的职责通常包括管理本地区的劳动人事工作、监督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行政管理细则、指导党的教育和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等。它作为政府的一种组织形式,广泛应用于政府、企业、工厂和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包括决策和监督。
综上所述,管委会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单位,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可能包含多种编制类型的工作人员,具体性质和职责取决于其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实际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