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 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 住院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及医务科公章;未住院治疗的提供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等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并加盖医疗机构门诊部公章;职业病提供职业病诊断机构健康体检表,加盖职业病诊断机构公章;
6. 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理化检验报告等,门诊病历要求复印件,住院病历要求医院病案加盖红章;
7. 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8. 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CT照片及报告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进行工伤鉴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