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被称为“惨案队”的原因主要归结于以下几点:
经验不足:
首次参加亚冠等国际赛事时,球队可能缺乏足够的经验。
人员配置问题:
球员能力欠缺,外援频繁更换,以及主教练临场指挥不佳。
训练和管理问题:
球员的日常训练和管理可能不够系统严格。
心态和战术执行:
球队在心态管理和战术执行上存在不足,尤其在逆境中表现急躁。
裁判因素:
在一些比赛中,裁判的判罚可能影响了比赛的公正性。
伤病问题:
关键球员受伤,如克雷桑,会影响球队的整体实力和表现。
管理层变动:
管理层的频繁变动和主教练缺乏系统训练理念也可能是问题所在。
纪律处罚:
由于某些球员的行为,球队可能面临纪律处罚,影响了赛季目标和球队士气。
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山东鲁能在亚冠等赛事中的一系列惨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