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退伍军人的补助标准如下:
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
有工作单位(含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按2023年国家标准执行。
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在当地2022年残疾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增加。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在当地2022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580元、1880元、1460元。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
在当地2022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2550元。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在当地2022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在2022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450元。
参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生活补助
对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在2022年标准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480元,按每人每年1248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
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在2022年标准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540元。
退役士兵培训生活补助
培训资金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参加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培训期间实际发生的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以及生活补助,相关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其中生活补助标准从2024年1月起按实际受训时间每人每月400元(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发,年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年资助国家标准。
退伍费用
退伍费用包括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具体金额如下:
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义务兵两年总计9000元。
退役医疗保险:每年420元,两年合计840元。
职业年金:15850元。
养老保险:26350元,总计55558元,其中个人领取部分为29208元,26350元直接转入地方社保机构。
其他补助
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
离队下月津贴:1100元。
离队下月伙食费:713元。
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
一次性补助金: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每年大约是6000元左右,具体金额有差异,两年就是12000元左右。
学历优待:本科毕业是118700元,专科是109720元。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