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全称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简称“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依法保护公路设施和维护公路路权。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路政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2. 实施公路巡查;
3.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 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 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6. 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 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 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 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