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其核心职责包括:
1. 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
2. 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4.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
5.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6. 监督和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计报告。
8. 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