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我国实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这是普遍适用的标准,适用于大多数企业和行业。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可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通常有以下限制: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查阅最新的劳动法规定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