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调取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件。
工作调动的相关材料,如商调函、介绍信等。
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与原单位相关的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时,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开具调档函
由现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发公函到档案存放地调取档案。
接收单位需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并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
调档函需详细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携带调档函及个人证件前往原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原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根据调档函要求,将档案邮寄至新单位或指定的人才中心。
档案转递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档案接收与存档
档案到达新单位或人才中心后,需进行档案查阅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存档手续。
存档时需提供存档人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缴纳存档费用。
注意事项
个人档案的调取不接受个人办理,必须由现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发公函。
档案调动过程中,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必须完整齐全。
调档函上的信息必须填写正确,仔细核对,否则会影响调档。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人事档案的调取工作。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