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险的赔偿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及时报警和消防鉴定
发生自燃后,应立即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
可能需要与厂家协商,并委托质量检测局或其他有资质的鉴定中心进行车辆质量鉴定。
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人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赔偿范围和条件
赔偿通常包括因车辆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或货物自身问题引起的损失。
赔偿还包括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赔偿金额通常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照车辆实际损失计算,但不超过保险金额。
免赔率
每次事故通常有20%的绝对免赔率,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仅赔偿实际损失的80%。
特殊规定
如果车辆全部损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
如果只是部分损失,则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则(如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损失的自燃。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车辆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对于二手车,保险金额应根据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中的较低者确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联系,以获得详细的理赔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