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要拿到养殖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和审批:
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法人代表和技术人员简介、养殖场所和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养殖场所使用权证明、种源合法来源证明、饲养和繁殖技术资料等。
办理项目及用地备案手续
个人或单位需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获得盖章和乡镇办事处同意后,到所在区畜牧局办理养殖项目备案手续。然后,凭区畜牧局办理的养殖备案表,直接到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养殖场用地备案手续。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到所在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或动物防疫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具体办理过程中,可咨询所在区畜牧兽医部门。
联合实地考察与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登记造册与公告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并在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养殖证可能还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商登记等。
建议养殖场在申请养殖证前,详细咨询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批,顺利拿到养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