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面临养殖场不养殖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和建议:
确认禁养情况
检查您的养殖场是否位于政府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内。
如果位于禁养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予以补偿。
了解补偿政策
查阅当地关于养殖场关闭或搬迁的补偿政策。
如果已有明确补偿方案,按照政策要求申请补偿。
处理养殖产品
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养殖场的设备和养殖产品。
如果处理有困难,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对关停决定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咨询律师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考虑转型或搬迁
如果养殖场无法继续养殖,可以考虑转型为其他类型的农业或非农业用途。
如果选择搬迁,了解是否有合适的地点和政策支持。
关注政府资金和政策
对于规模较大、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养殖场,可以关注是否有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扶持,以便转给其他企业。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