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石材工程的结算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
明确结算方式
可以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并签发合格证书。
整理结算资料
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需要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等,并上报监理及甲方。
审核工程量
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量和实际完成的量没有出入。甲方预算原则上应该自己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则可以由该公司负责审核。
审核定额单价和其他费用
保证定额单价的审查准确无误,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其他费用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以按月结算为例,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竣工结算应依据合同规定,对各项费用进行最终清算。
核对与谈判
甲方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常务副总经理解决。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写出书面材料汇报结算情况及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签发书面意见。
结算付款申请
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预算审核后,由常务副总经理签发交财务付款。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可以确保石材工程的结算过程清晰、准确,并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