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通常属于 事业单位或 政府部门。具体来说,园林局负责城市绿化、美化和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并由地方政府管理。园林局的职能包括编制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维护管护、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管理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此外,园林局还负责城区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和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在一些地方,园林局可能隶属于建委或其他相关部门,作为建委的一个二级机构或住建局下面的事业单位。园林局内部的人员编制也有所不同,专业技术人员通常属于事业编制,而行政管理人员如局长、副局长、科长等则为公务员编制。
综上所述,园林局既是一个负责城市绿化和生态保护的事业单位,也可能是一个政府部门,具体归属和编制可能因地区和行政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