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档案存档证明的一般步骤如下:
确定档案存放地点
档案一般存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或毕业学校。
准备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由单位代办,则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若需要线上办理,则可能需要登录所在地人才网,按照指引进行身份验证和自助打印。
前往档案存放地点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确认的档案存放地点。
如果是线上办理,则按照网站指引操作。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在档案存放地点,向工作人员说明需求,并提供必要信息。
工作人员会在档案系统中核对档案情况,并审查其安全性。
领取存档证明书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根据个人档案情况开具存档证明书。
可以选择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等方式获取。
建议:
提前确认档案存放地点,以便准备相应材料。
如果选择线上办理,确保按照网站指引操作,以便顺利完成存档证明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