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的定额套用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类型、规格以及所在地区的定额标准来确定。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指导原则和建议:
一般原则
水处理工程定额通常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项目的自来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及其专用设备的安装。
建筑物部分应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的相应项目,而各类仪表、泵等标准、定型设备的安装则应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的相应项目。
混凝土工程
水处理工程中的现浇混凝土包括≤150m的运输,超过者,套用本定额“B道路工程”混凝土半成品运输相应定额的增运距项目。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相关定额子目已经包括了部分预埋件和用工,如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设备类型与定额
出力为3t/h的组合式水处理设备可以使用1~2t/h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1.35。
污水处理设备可以套用设备安装定额相应的定额子目,同时需要参照设计图纸上的设备和材料规格,并与生产厂进行确认。
地区性定额
不同地区的定额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处理工程适用2017《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关定额。
其他注意事项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遇到定额中没有相应项目的情况,可以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对于特定的水处理设备,如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可能需要结合设备的具体特征和当地的具体定额标准来确定套用的定额子目。
综上所述,水处理设备的定额套用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类型、设备规格、地区定额标准以及施工方案等因素。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仔细查阅相关定额和计价规范,并与专业人士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定额套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