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身份证。
户口簿。
住房证明、收入证明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前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提交申请,并填写迁户口申请表。
审核材料并办理手续
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通过后,户籍管理部门会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为离婚夫妻办理分户手续。
领取新的户口本
办理完分户手续后,离婚夫妻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此时双方的户口已经分开。
注意事项:
如果离婚后双方仍然需要共同居住或暂时无法确定迁出地,可以选择分户。分户需要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如拥有独立的房产等。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离婚夫妻可以顺利完成户口分户手续,开启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