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在100亿元以上。
国内生产总值(GDP):
达到1000亿元以上。
城区人口:
在300万人以上。
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
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
城市总人口:
超过700万。
项目资本金:
须达到总投资的40%以上。
国产化率:
必须达到70%以上。
其他条件:
包括三年内负债率在120%以内、无社会保障资金较大缺口、无欠发教师及公务员工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规模过大等。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可行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到城市的经济能力和交通需求。对于经济条件较好且交通拥堵问题严重的特大城市,其城轨交通项目可能会得到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