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限价房的一般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或实际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
提交必要的要件,包括: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如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
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初审与公示
区房管局在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
申请人持《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
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公示期为10日。
审核与发证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1年。
申请人持《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其他相关步骤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口,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限价房申请条件要求单身家庭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
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申请人按顺序选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注意公示期的具体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