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按揭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婚前财产:
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且房产证上只有该方名字,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并按揭贷款,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共同还贷部分: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出资:
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自愿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房产的分割方式,包括房产归属和补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补偿原则:
在分割过程中,应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自愿协商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以及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还贷情况、增值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折价补偿:
在实践中,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剩余贷款通常由该方偿还,同时,房产归属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折价款,折价款的计算通常需要扣除贷款余额。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分割方式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建议联系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