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办理暂住证的相关手续如下:
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其他注意事项
若香港人因工作事由申请暂住证延期手续,应在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引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