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
明确基金会的存在原因和目标,确保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慈善法》的相关规定。
组建理事会
初始理事会负责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将基金会的想法付诸实践。随着基金会的发展,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可能会发生变化。
起草章程
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在基金会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
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基金会的类型(全国性公募、地方性公募、非公募)有所不同。
选择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当地政策要求,选择并获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设立文件。一些地区可能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寻找办公场所
为基金会提供固定的办公地点,确保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
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并向该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进行战略规划
描述基金会的愿景和实现愿景所需的步骤,确定工作团队和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
详细描述实现战略规划所需的资源,并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明确。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
妥善存档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
建立会计体系
设立一套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确保财务的尽职管理。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建议
在成立基金会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