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时,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来计算的,而不是重新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无论是同一企业还是不同企业,只要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长短,年休假天数分为以下几档: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折算方法:
如果劳动者在换工作后,其当年年休假天数将按照在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劳动者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示例
假设某员工在A公司工作了8年,然后在B公司工作了4年,累计工作时间为12年。根据规定,他应该享受10天的年休假。如果他跳槽到C公司时,已经在B公司工作了300天,那么他在C公司的年休假天数可以这样计算:
剩余日历天数:
365天 - 300天 = 65天
折算年休假天数:
(65天 ÷ 365天) × 10天 = 1.78天
由于折算后不足1整天,因此该员工在C公司当年可以享受1天的年休假。
建议
换工作时,建议员工及时与新的用人单位沟通年休假事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员工也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明和累计工作时间记录,以备将来需要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