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澳门能带多少港币的问题,以下是相关的规定和解释:
携带现金的限制
根据澳门的规定,入境人士携带的现金总值不得超过12万元澳门币(约合人民币10万元)。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这个数额,需要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其他可携带物品
除了现金外,旅客还可以携带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托书、本票等,但同样需要申报。
申报要求
无论是入境还是出境,如果携带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总值达到或超过12万元,都必须向海关人员申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可能会导致罚款,罚款金额可能在1000元至50万元之间。
建议
建议您在前往澳门前,仔细了解并遵守澳门的海关规定,避免因携带现金过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2万元,建议分多次携带,并确保每次携带的金额都在允许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