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是指 国家或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质量规格所作的总体规定与要求。它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反映了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据。
教育目的不同于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和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规格是某一层次、类别教育或某一专业的具体要求,而教育目的是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培养标准的总体要求。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具有强制性。
教育目的具有导向、指导、激励和评价功能,是教育活动的核心。它决定了教育的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标准,对教育工作具有全程性的指导作用。
综上所述,教育目的在国家或社会的教育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是制定教育政策、实施教育活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