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情况。以下是开具劳动证明的一般步骤和要点:
基本信息
劳动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部门、职位及工龄等。
证明效力声明
明确声明该证明的法律效力,例如“特此证明”等。
用人单位信息
清晰标注用人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注明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
示例
兹证明XXX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在XX部门任XX职务,已有XX年。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注意事项
真实性:
用人单位应确保开具的证明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合法性:
证明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条款。
专用性:
劳动证明仅用于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情况,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点,用人单位可以规范地开具劳动证明,有效证明劳动者的工作身份和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