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是指 孕期、产期、哺乳期。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给予的特殊保护期。在这三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的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具体来说:
孕期:
指妇女怀孕期间。
产期:
指妇女生育期间。
哺乳期:
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
在女职工三期期间,用人单位需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不得辞退女职工。
不得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其产前检查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并应支付工资。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特殊生理阶段能够安心工作,并获得应有的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