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养殖补贴政策包括多个方面,旨在促进畜牧业的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并提高养殖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以下是详细的补贴政策内容:
种猪引进补贴
对核心育种场和新建种猪场引进的种猪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底。
能繁母猪补贴
依据能繁母猪数量,按每头50元的标准向养殖户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各负担50%。
2024年,中央下达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344万元,改良能繁母猪4.3万头,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原则上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每头病死猪补助80元,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负担,负担比例为市财政负担80%,区县财政负担20%。
奶牛养殖补贴
对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合作社)2024年度收储青贮玉米“窖贮”环节,按照每立方米40元标准给予补助,预计可发放补贴资金约2800万元。
继续实施奶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扶持措施,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动降本增效。
其他养殖补贴
外地人在天津养殖有补贴,重点扶持现有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重点户)进行改扩建,年出栏300~499头的补助10万元,500~999头的补助20万元,1000~1999头的补助40万元,2000~2999头的。
申请流程
农户持证明材料向区县农业局申请,填写养殖补助申报表。
区县农业局初审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签章,再报送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汇总复审后送市财政局审查,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农户指定账户。
这些补贴政策涵盖了种猪引进、能繁母猪补贴、病死猪处理、奶牛养殖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财政支持促进天津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的稳定。建议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及时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