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的结尾通常使用礼貌性语言,根据函件的性质和目的选择合适的结束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函件结尾方式:
1. 商洽函、询答函:
“请予(大力、鼎力)支持(协助、帮助、配合),为感(谢、荷、盼)!”
“请即函复为盼(谢、感)”
2. 复函:
“特此函复(答、告)”
3. 请求批准函:
“特此函报(请),请予批准(审定、审批)”
4. 一般函件:
“即请函复”
“特此函达”
“此复”
5. 便函:
“此致”
“敬礼”
结尾落款应包括发函机关单位的名称和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结束语,并确保整体语气平和、礼貌,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