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不使用李宁品牌的原因主要归结于以下几点:
个人品牌代言合同:
林丹与日本运动品牌YONEX签约,获得了高达1亿元人民币的赞助合约,这促使他脱离国家队赞助商李宁,转而使用个人品牌的产品。
国家队规定:
根据中国队与李宁公司签订的合同,国字号球员在代表中国队出战时,必须穿着和使用李宁及其旗下的装备。然而,林丹在个人赞助商和联赛赞助商之间产生了冲突,并因此被禁止参赛。
舆论压力:
林丹的这一决定引发了公众的不同反应,包括亲日或汉奸的指责、对高额代言费的羡慕、狭隘的民族情绪以及李宁的舆论导向等。
竞品广告冲突:
林丹的个人品牌代言可能会与国家队赞助商李宁的广告产生冲突,这导致李宁公司建议对林丹禁赛,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允许林丹参赛但必须对品牌标识进行“技术性处理”。
利益冲突:
林丹在代表国家队训练和比赛时,虽然必须穿李宁的服装,但球拍和球鞋可以是尤尼克斯,不过不能露出商标。这反映出在商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存在的权衡和冲突。
综上所述,林丹不使用李宁品牌是由于个人品牌代言合同、国家队规定、舆论压力、竞品广告冲突以及利益冲突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