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学休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填表
学生需要到教务处填写一份休学申请表,该表格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
提交材料
学生在填写申请表后,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休学原因的材料证明,并通过各级部门的盖章审核。
若因生病休学,需提供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及病情诊断意见。
交换物品
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时,需要交还学校的一切物品,确保没有遗漏。
领导审核
休学申请需要经过所在学院领导的审核,并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离校手续
审核通过后,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会开出离校通知单,学生凭此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领取休学证明
学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需要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以便于回家休养或进行其他活动。
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提前向学院提交复学申请,并经过学院审核信息无误后,再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手续时需要携带休学证明和复学申请书。
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期限为一年。
每个学校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学校教务处的规定为准。
若因生病休学,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且必须有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
请确保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休学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