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广西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90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
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90元,适用于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此外,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第一档:20.1元
第二档:18.6元
第三档:17元。
这些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者若发现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