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2. 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 若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时,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4. 对于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有特定的执行标准。
5. 其他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由主管部门根据录用前的工作年限和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请根据您所在的具体岗位和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具体标准,以及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您的试用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