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温度的记录如下:
自然界中的最高温度:在地球上,温度的记录出现在北非的利比亚,1922年9月13日测得的温度为58℃。
人为创造的最高温度:人类在实验室中创造的最高温度记录是使用托卡马克核聚变反应堆在1994年5月27日产生的5.1亿摄氏度。
人体能耐受的最高体温:人体正常状态下的最高体温记录是46.5℃,由威利·琼斯在1980年7月10日因中暑发烧达到。
绝对零度:物理学中规定的绝对零度是-273.15°C,这是温度的下限,理论上温度不能低于这个值。
因此,综合上述信息,自然界中人为记录的最高温度是58℃,而实验室中人为创造的最高温度是5.1亿摄氏度。人体能耐受的最高体温记录是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