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地方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具体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1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月。
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地方规定标准计算,通常为每天一定金额乘以住院天数。
交通费和食宿费
工伤职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和食宿费。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示例计算
以某地为例,若职工工资为8000元/月,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000元/月 × 11个月 = 88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000元/月 × 20个月 = 160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000元/月 × 15个月 = 1200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8000元/月 × 6个月 = 48000元
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等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总计赔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上,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
建议
工伤职工应详细记录所有相关费用,并保留好所有发票和证明材料。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