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旷工的员工赔偿经济损失,并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以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如果一个员工的月工资为6000元,那么旷工两天的扣薪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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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月 ÷ 21.75天/月 × (2天旷工 + 1天事假) = 6000元/月 ÷ 21.75天/月 × 3天 = 827.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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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所以最多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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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月 × 20% =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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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旷工两天可能会扣除员工大约827.59元至1200元之间的工资。
请注意,具体的扣薪比例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更精确的计算,请提供具体的工资数额和用人单位的扣薪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