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卷面分数
教师资格证的试卷满分为150分。
在最终核算成绩时,考生的实际考试分数乘以0.8,得出最终分数。
合格线
最终分数以70分为合格线,即考生的实际考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才被判定为合格。
线性转换
由于不同科目中试题的难度和具体内容会影响分数的分布,教育部考试中心采用了线性转换的方法,将考生在0~150分量表上的原始成绩转换为0~120分量表上的转换分,使得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统一转换为70分。
转换公式为:
如果考生的卷面分数低于及格线,那么转换后的分数(即考生最终查到的分数)为卷面分数除以A(及格分数线)再乘以70。
如果考生的卷面分数高于及格线,那么转换后的分数为70加上(卷面分数减去A)除以(150-A)再乘以50。
其中,X=卷面分数,A=及格分数线。
成绩计算
教师资格证考试总分为150分,分为两个科目(综合素质和综合知识面试),各占总分的50%。
面试部分总分为100分,分为两个部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总分的50%。
总分计算方法为:笔试总分+面试总分=总分。
其他说明
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合格分数线,一般为总分的60%以上。
教师资格证考试分数计算方法可能因省份、科目和题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招考部门官方公布的规定为准。
建议:
考生在备考时,应重点掌握卷面分数的计算方法和合格线的标准,以便更好地评估自己的考试成绩。
由于各科目难度不同,考生应针对性地进行复习,提高自己在各个科目的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