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以下是具体的判决标准: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因为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乳喂养等照顾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传染病或其他不宜抚养的情况,孩子也可以判给父亲。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父母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孩子的年龄等。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抚养权,法院会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孩子一直随其生活且改变生活环境对其不利的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等,都可能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
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想跟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考虑。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这显然不利于抚养孩子,另一方就更可能获得抚养权。
如果父母双方条件相当,但孩子长期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且他们有能力也愿意帮助照顾孩子,这也可能成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一个优先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庭会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来出具判决书。
抚养费
除了抚养权的判决,法院还会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会根据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确定,通常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开支。
综上所述,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主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等因素,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