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审验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形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情形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车辆未进行年检的情形
驾驶逾期未检的车辆上路,交警部门有权查扣车辆,并且车主还将面临200元罚款和扣分处罚(记3分)。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
具体处罚标准
逾期未审验的处罚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换证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的,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属于无证驾驶,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机动车审验和换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处罚。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审验或换证,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以免造成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