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上路会受到以下处罚:
扣留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直至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罚款: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未放置保险标志:
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伪造保险标志:
伪造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及时缴纳交强险,避免因未投保而被扣留车辆和罚款。同时,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应在车辆上放置有效的保险标志。